close
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「客家基本法」,將客語列為「國家語言」。根據三讀條文,規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,與各族群語言平等。此外,人民以客語作為學習語言、接近使用公共服務及傳播資源等權利,應予保障。客家語言發展事項,另以法律定之。
三讀條文也規定,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,辦理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;政府對於製播客家語言文化節目之廣播電視相關事業,得予獎勵或補助。
但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認為,此條文涉及客家電視台定位與營運問題,尤其目前客委會所提的「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」明定董監事由客委會提請、甚至可以解聘董監事,擔憂「客家電視台恐淪為政府的禁臠」。
博客來書店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
- 總統府經濟戰略會議 張博雅不希望賴清德參加? - 政治
- 竹市YouBike 文化局、十八尖山也設站了
- 延宕多年 Magic Leap終於確認旗下擴增實境設備明年推出
- NBA/柯瑞回歸火力大爆發 柯爾幽默回應
- 《進擊的巨人》手遊要來了 隆中獲台港澳獨家代理
2B0B607ADF38866C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