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犬、貓送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收容要開始收費了!縣府因應流浪動物零撲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,今天通過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,不擬飼養的犬貓送收容所或因違反動保法被強制沒入,每隻收費3千元,遺失犬貓被送到收容所由飼主領回,需付收容期間每天200元的費用,將在公告後實施。

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長張俊義說,以前收容動物經公告20天後無人認領養得人道處理的規定已於今年2月4日起停止適用,收容動物只能終養零撲殺,目前生態保育教育中心可收容120隻犬、20隻貓,2期工程將增建貓舍可收容80隻貓、3期工程增建犬舍可收容110犬,預計明年6、7月陸續完成。

他說,目前不擬飼養的犬貓送中心收容並未收費,中心每周收容飼主不擬續養、通報捕捉及救援的犬貓約10餘隻,有的經飼主領回或被領養,目前收容約130隻犬貓,為加強飼主落實飼養犬貓終身責任及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,因此擬訂苗栗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。

縣內飼主將不擬續養的犬貓送到中心收容,每隻收取3千元費用,完成收容手續及繳費後不能退費 ,但在中心領養犬貓1個月內送回收容則不予收費,另外,飼主因違反動保法強制沒入犬貓,每隻也是收費3千元。

張俊義說,犬貓遺失被通報捕捉或送到中心收容,飼主領回時需繳交收容期間每天200元的費

用,也提醒飼主寵物未依規定施打狂犬病疫苗、植入晶片及登記、或飼養不當、疏縱犬隻、虐待傷害及棄養動物等,都會依違反動保法處罰,今年即裁罰25件,任意棄養可罰3萬至15萬元,動防所會加強宣導及稽查。
苗栗縣犬、貓送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收容要開始收費了!縣府今天通收費標準,每隻收費3千元。報系資料相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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